國字頭商標不予注冊 “國酒茅臺”改名“貴州茅臺”
據中國之聲報道:從30日開始,“國酒茅臺”正式改叫“貴州茅臺”,告別了曾經使用多年的“國酒”宣傳語。6月29日上午,茅臺微信公眾號名稱由“國酒茅臺”悄然更名為“貴州茅臺”。而打開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上面也沒有了“國酒”字樣。
“國酒”二字的變化,意味深長。過去17年間里,茅臺就國酒商標曾9度發起申請,均被駁回。6月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于6月30日前停用。茅臺的商標表述更名后,是否影響其銷售?“國”字頭商標存在哪些爭議?
公開資料顯示,茅臺首次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申請發生在2001年9月,最接近成功的一次也是茅臺最后一次發起申請,是2012年7月,茅臺集團申請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獲得初審通過,但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工商總局商標局收到了多家酒企提交的異議書近百份。
汾酒:“如果駁回異議,我們繼續申訴。(還要再申請復議?)對,復議!”
五糧液:“我們相信國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注冊的裁定。”
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在決定書中認定,“國酒茅臺”這一商標中的“國酒”文字成為茅臺集團注冊商標的組成部分獨占使用,易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不予核準注冊。過去17年中,茅臺就國酒商標曾9度發起申請,均被駁回。法律專家、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表示:
岳屾山:“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應該具備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不得與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權利沖突。另外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解的,就會被否定,不允許注冊為商標。國酒茅臺本身可能不具備顯著性,另外容易導致他人產生誤解,認為這是國家級別、國家標準的,誤解國酒是中國最頂級的,所以這樣的商標是不會被批準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