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受理窗口落戶烏蘭察布市
1月3日,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嚴格審核,研究同意委托烏蘭察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商標受理窗口,開展商標申請受理工作。至此,烏蘭察布市工商局歷時四個月的主動爭取,積極籌劃,多次溝通,使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受理窗口終于落戶烏蘭察布市。我市成為繼呼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后,全區第四個開展商標受理業務的盟市。
烏蘭察布獲準設立商標受理窗口,是全市工商系統持續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的集中體現,不僅方便了烏蘭察布市商標申請人就近辦理商標業務,同時輻射帶動大同、張家口等地企業的商標注冊,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而且激發了企業主體商標品牌意識,在全市營造創牌、護牌、強牌的濃厚氛圍,對于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于烏蘭察布市成為大開發、大合作的主旋律、新動力。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第七批商標受理窗口啟動運行工作方案》的要求,烏蘭察布市工商局在市行政服務大廳派駐人員,按要求配備辦公設施等,積極做好商標受理窗口啟動運行的各項準備工作。同時,我局將強化宣傳,提高商標窗口的知曉率和影響面;制定工作流程,規范窗口運行;培訓窗口工作人員,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