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紅嬋遭同一公司搶注46個商標,奧委會回應!
“一跳成名天下知 ,三跳滿分全紅嬋”,對于14歲的全紅嬋而言,恐怕完全沒料到東京奧運會一戰成名的結果,卻是自己的名字忽然成為了別人的商標。企查查數據顯示,“全紅嬋”、“紅嬋妹妹”、“杏哥”等與全紅嬋相關的名字和花名遭到十幾家公司惡意搶注。
這當然不是個例,姚明、易建聯、C羅、梅西、科比等,都曾被搶注為商標,其中最有名的莫過于喬丹和喬丹體育(現更名“中喬體育”)長達8年之久的商標之爭。不過,應了那句古訓——聰明反被聰明誤,即使這些商標注冊成功,只要運動員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就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甚至提出賠償,惡意搶注的商家注定竹籃打水一場空。
針對近期發生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注冊商標事宜,中國奧委會8月18日發布鄭重提示稱,社會各界開展相關商業活動,應當保持理性,切實尊重運動員合法權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或從事其他侵犯運動員姓名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
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注冊申請。運動員及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有依法追究相關侵權行為人法律責任的權利。